校内各单位:
端午节临近,按照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端午小长假期间师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22〕13号)和学校《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端午节期间师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端午节前,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师生员工进行1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汛、防溺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引导师生在外出活动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到林区、景区游玩,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切实做好门卫管控工作。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卫管控措施,做好门卫管控工作,无关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三、切实做好校园巡查守护工作。相关单位要落实专门力量,加强校园面上的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处置相关情况,及时受理师生员工的报警求助。对重点单位要坚持24小时巡逻守护,确保安全。同时,要协助辖区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维护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四、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端午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的监管。相关单位要配合消防、林业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森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端午节前,相关单位要对所有公务车辆和校园观光车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立即停用。要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引导师生乘坐合法交通工具出行。端午节放假期间,要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校车运载师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等活动。
六、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单位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査,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妥善化解。对存在极端言行或苗头的不稳定因素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疏导情绪,强化管控,严防个人极端事件发生,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院要会同二级学院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防范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要加强端午期间家校协同工作,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
八、切实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端午节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要对翠湖及排洪沟周边开展1次拉网式排查,确保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
九、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端午节前,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离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要做好端午假期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留校学生或提前返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对易发事故区域的夜间巡逻,确保师生安全。端午假期期间,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参与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引导师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指导做好旅途个人防护,提升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降低感染风险。要提升校园防护能力,强化健康驿站管理,加强服务保障,确保“一触即发、高效运转”。
十一、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党政办要安排好有关值班工作,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准备,加强信息沟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党政办公室(安稳办)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6月20日